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代会”为组织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化、科学化管理,从根本上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参照社发局《关于实行校、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负责人、纪检、工会及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由下列成员组成:组长:王凤娟(校长、书记),副组长:马玉麟(工会主席、校长助理),组员:王凯湘(副校长)、黄志明(副校长)、周少忠(学生处主任、总支纪检委员)、孙梅芳(教务处主任)、金展波(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剑锋(人事干部)。
二、公开内容
学校党政负责人要注重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和公开办事结果。
具体内容为:
1、学校的三年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重大改革方案,领导人员(包括中层领导)的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计划执行的情况;
2、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预算内收入,算外收入,大额经费支出;
3、大件物资,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大型项目建设的情况;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其全年实际支出额以及主要开支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手续是否完备等;
5、申报或评定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情况;
6、重大福利、收益(包括奖金分配方案);
7、主要领导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包括个人收入、住房、购房、交通工具,通讯费开支,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以及礼品登记等廉政规定执行的情况;
8、职工的养老金、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拔交的情况;
9、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按行风建设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每学期收费标准,夏令营、春游、秋游活动费等一次性收费使用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根据实际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向领导班子、教代会、教职工、社会公开。其公开的基本形式如下:
1、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将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作为议题,由行政负责人向教代会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决定。
2、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
3、建立校务情况通报制度,由行政负责人在党政联席会、校务会(行政办公会),教代会主席团人员工作会议或其他相关的范围内通报有关公开的事项。
4、建立校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度,凡有一定时效性的工作事项,属于校务公开内容的,应及时开会通报。
四、公开原则
校务公开应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及时全面,方便群众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一是教职工最关心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二是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四是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属于公开内容。
2、实事求是。校务公开要结合学校实际,注重实效,要正确处理好维护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防止随意性和力戒出现偏激。公开的内容力求准确可信,确实可靠。
3、全面规范。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程序要规范,正确处理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与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的关系,使校务公开逐步成为学校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
4、方便群众。校务公开的目的是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内容方法,程序上应方便群众,简便易行。
五、公开程序
1、按校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形成单项报告,先经审核,经通过后向教代会报告。
2、教代会按职权对报告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行使表决,通过或作出决定。
3、单位领导人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教代会报告作出改进的意见。
4、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上级工会汇报。
六、监督检查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马玉麟(工会主席),组员:周少忠(总支纪检委员、工会经审委员)、龚天明(会计)。其职责根据上级和单位内部的有关规定,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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