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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_____     2023-10-17 12:04:44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应贯彻执行国家用有关法规政策, 以服务教学中心, 开源节 流。勤俭办学, 依据量力而行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筹措和合理动用 资金, 安排各种经济活动组织全面有效的财务监督、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 的效益,为发展我校职业教育提供可靠的经济保障。

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纳入财经制度,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法》。

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遵守《会计工作原则》,履行职 责, 正确自理会计财务及各种报表, 加强反映和监督职能, 对学校经济活 动进严格的核算监督, 并定期汇报资金活动情况, 向领导提供会计资料。

加强资金管理, 坚持计划开支, 本着“量入为出”、“服务教学” 的原则,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组织编制年度开支计划,经校长批准后,  格按计划执行情况。

四、每学期初, 学校财务收入情况, 提出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可在 用款计划中留出勤率 20%的机动,以供财务部门协调控制,无特殊情况, 不得超支,有节余可转下期使用。

五、任何部门任何人, 若用学校经费必须经财务主管审批同意, 不 计划开支, 校财务部门一般不再安排无计划的临时采买资金, 确实急需 采买的应征得学校同意。大项临时性开支(1000 元以上) 需经校长同意批

六、各处室(部门)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 不得在本处室(门)设“小金库”,现金收入应按学校 “现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及时上 财务, 不得各行其是将公款私存在私人手中, 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丢失或 问题, 均由当事人承担, 数额较大, 情节严重涉及法律的将交法律部 办理。

七、凡有创收的处室(部门) 必须由学校统一建帐管理, 不得收支无 帐, 支挪用, 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列帐的经学校批准。对于有创收的, 收入

 

 

中提一定比例(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的款项,有用于该处室(部门) 的业开支, 实际支出时由该处室(部门) 负责人掌握, 审批手续财务规 定办理。

八、会计人员及有关核计人员要及时准确的核计收缴各项费用, 如 杂、水电费、房租金、设备家具租赁费、学生资料费、辅导费、住宿费、 固定资产值价收费、公物赔偿费等,以保证资金聚拢。各项收费要合法 标准合理,不得随意增减。款项较大的收费(如学杂费),会计、出纳、 班主任等有关人员要紧密配合,力争做到当日清理上缴。

因公借款, 须经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 按手续办理, 公事办完后, 最迟在七天内向会计室办理报销、销账手续,否则以挪用资金处理。私人 律不得借公款。

十、校教职工因公出差,事先由处室(部门)负责人对出差人员, 人数, 定时间、定路线、定任务, 经校长批准后报校财务备案,凡出差 人员自主张改变原计划时,由当事人负责,校财务拒绝报销。

十一、上级拨发的各项专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十二基建维修工程, 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 待工程预算由校长批准 后,方可实施。

十三严格管制出租汽车的乘坐, 因重要接待急需要车时, 应事先征 学校同意。

十四、学校步实施总务管理社会化改革方案, 财务管理要不断探索 总结,新方案实施创造条件。

 

 

(二)财务稽核制度

一、审核每学期,每学年财务计划

按照教委和学校规定, 根据学校实际收入情况, 审查财务预算是否 切实可。发现问题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据学校财务收支计划, 财务年度, 以及经费开支标准, 逐笔审核各 项收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校领导汇报 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复核会计凭证和报表

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于记账凭证, 还要复核其记账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对账簿的记录要 抽查, 看其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 应通知有关 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账簿的报表负责。

 

(三)现金管理细则

一、会计室要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 库存现金 得超过银行限定数额。

二、学校各部门现金收入,均如数入账,不得挪用

出纳员要按时登记现金帐, 保证现金库存数额与现金帐数额相符, 支平衡。

四、论任何人丢失现金,一律由个人赔偿。

五、出纳员不得将现金放在木制桌屉、 柜箱内, 否则造成损失、追究 出纳责任。

六、采购人员借现金时, 必须填写 “现金借款单”,出纳员见有关领 导签字批准后方准借给。前次借款未报销者,下次不予借款。

七、差人员借现金时, 要填写正式借据, 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 准予借给。

八、百以内的现金支出, 由总务主任审批, 百元以上的现金由主管 长批准。

 

 

(四)转账支票管理细则

借用支票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批签发支票领单。

二、签发支票使用的印鉴,不得由一个人保管。

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签发, 如确需要时, 必须在支票上写明用途、

日期,注明期限。

四、填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五、如生贵遗失空白支票, 要立即向银行通报, 采取措施避免或减 少损失,并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责任。

六、财务人员不得签发无限额的空白票。

 

 

(五)收据管理细则

一、学校使用各种收据, 由会计员统一负责、保管。会计与出纳要

格执行在领用收据记录本上签字的规定。

二、需用收据的处、室、组、班主任,经总务处同意到会计室办理领 用手续,收费完毕办理清还手续

三、种收据均不得销毁, 开错时, 要签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 存档。

四、会计室各种收据的撕毁,按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的管理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 理办法》。

一、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 料,定收集,审查核对, 整理档案,装订成册,编写目录,移交校档案

二、校档案室要根据规定,确定不同资料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

三、阅会计档案, 要严格办理手续。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 要经 会计主管人员(总务主任) 同意。外单位调阅者, 须持正式介绍信和本人 证,经主管校长批准。

 

 

案室要详细记录调阅情况, 对所调阅会计档案的名称、 调阅日期、 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登记存底。

四、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复制须学校领导同意。

五、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由总务处(会计师) 、办公室(档案室) 共同签定,经过校长批准,报教委同意后进行处理。

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存 25 年的 销毁时 由主管校长,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会计、档案管理员共同 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七)关于财务报销的要求

持票报销的原始票证必须具备下列规定要求才报销入账。

原始票证要求的规定:

1、原始证是指锐务局正式发票或印有“财字”的收据。

2、原始票证填写时必须按规定填写,不准缺项。

即:单位、日期、品名或摘要、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可少 项。

3、原始票证必须填写单位盖章、开票、收款人盖章或签字。

4、原始票证中金额的大写小写必须相符,大写的“零”不用“0”代 ,“壹拾元”中的“壹”不能省略成“拾元”。

二、报销单位在原始票证上的签证要求。

1、原始票上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的签名或盖章。

2、始票证上必须有审批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3、审批金额只能等于或小于原始票证中和销金额,大于原始票证中 金额不能报销。

、购物用款的支付办法:

1、100 元以上的(不包括 100 元整)可用现金支付。

2100 元以上的(包括 100 元整) 必须到会计室取账支票或电汇, 信 汇,信汇委托结转支付

四、购置物品属固定资产时, 必须先到校保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手续,再到会计室报销,否则出纳员不能报销。

五、各部门购买物品前先审批,后购买,再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壹年以上, 单位价值一般物品在 200

以上,专用备在 500 元以上,且在使用中保持原来物质的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三、(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通用设备;(3)专用设备

(4)交通运输设备;(5)电器设备;  (6)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7) 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及量具、衡器;(8)文化体育设备;(9)图书、 及陈列品;(10)家俱、用具及其他。

四、固资产实行分层管理

 

 

 

 

 

 

 

 

 

 

 

 

 

 

 

 

 

 

务处

 

 

校办企

 

 

会计

 

 

校产保管员—各部门保管责任人

 

 

 

由校会计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会同校保管室对我校固定财产进行 管理、更新、购置、制作、调拨来的固定资产物品验收、分发、清查, 督促各门库管员维护使用、报销程序为:

需用部门提出申请 →主管校长或总务处主任批准→购置 →校保管室 验收填卡领用部门库管员签字领用→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签字→会计 报销

五、凡属新建、购入调入固定资产, 要分别按工程造价、购价、调拨 核算入账; 自制的要按实际工料费核算入账,外单位赠送的, 可会同有 人员估价入账。

、每一件固定资产, 都要有使用、 维修记录, 使其最在限度地为教

服务。

 

 

七、务总账中设置固定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 及有关规定的分 明细账。

八、按规定设置齐全统一的固定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卡。

九、每年核查一次固定资产。核查时要做到账目、账票、账卡相符, 公物还家,家底清楚,并认真写出核查情况报告。

十、废、报损和核销盘存, 要先由库管员提出申请, 总务处落实情 况,校长批,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十一、管理员离职时, 应按保管制度规定与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账 、卡逐件移交。

十二所有固定资产要分类专管, 责任到人, 由学校总务总部门统一 调配不得私自挪作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