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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奖励试行方案
随着学校现有专业的基本稳定以及各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梳理调整,我校教师进行了课程与专业技能考证的初步认定。为更有效地推进教师专业技能考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双师型师资培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学校双师型师资的培养为目标,体现学校在教师专业发展上的关怀重视,形成教师专业上自觉地自我发展的氛围和要求。
二、实施步骤和要求
1、教师将认定的专业技能考证项目向教务处登记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由教务处分类汇总后报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备案。
2、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及教师个人意愿,集体讨论,统筹安排教师专业技能考证项目。
3、对教师专业技能考证项目进行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后做出最后决议。
4、教师根据专业技能考证项目的最后决议,参考学校提供的培训单位进行报名培训(也可在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同意下自选培训单位),通过考试获得学校规定的专业技能证书。
5、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必须先行全额支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证费、差旅费等,待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后按照奖励规定报销。
6、对于获得专业技能证书的双师型教师,优先安排假期中各类培训类课程学习和岗位见习,
7、参加专业技能证书考证培训时间原则上是双休日、寒暑假等非工作日。
三、实施奖励的措施
1、由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全权实施教师考证的系列工作,其意见为最终决议意见。
2、设立教师专业发展基金,部分用于教师专业技能考证的专项奖励。
3、教师取得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后,由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验证后予以按规定报销。
4、凡未经过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认定的考证不予报销。
5、由于一次考试未通过而再培训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6、高一层次的专业技能考证按一次培训的规定报销。
7、凡不参加初级考证直接参加中高级考证并获得证书者,除按规定报销本次考证的培训费用外,再按初级考证培训费用的市场价半价予以奖励。(不参加中级考证直接参加高级考证的参照执行)
8、凡不参加培训即自学后直接参加考证并取得专业技能证书者,参考相应专业技能考证培训的市场价并按照下述奖励额度予以奖励。
9、持有专业技能证书中高级的教师,在学校举办的社会培训班聘任教员时,优先安排在业余时间担任相关专业班的教员,。
四、奖励
凡被认定为学校双师型教师者,在任教相关课程期间享受双师型教师津贴,对参加专业技能考证的教师实行一次性奖励和考证费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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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年限金额 |
高级技师 (一级) |
技师 (二级) |
高级工 (三级) |
中级工 (四级) |
初级工 (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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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年限 |
5 |
4 |
4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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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内上相关专业课程 |
300 |
250 |
200 |
1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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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内不上相关专业课程 |
150 |
125 |
100 |
7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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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外上相关专业课程 |
150 |
125 |
1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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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费奖励 |
获证后,凭相应培训费正规发票按财务要求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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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证项目
学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将分批公布学校所需的考证项目,教师可予以认定。教师也可自行向专业建设委员会提出自己的考证项目,经该委员会审议通过也可参加考证。
现公布考证项目:
会务接待服务员、秘书、钳工、维修电工、物流师(仓储配送)、物流师(国际货代)、中式烹调师、BSP国际货运代理、日语口译、英语口译、网页制作、普通话测试员、心理咨询员(师)、民航客运员、民航安检员和航空服务类专业培训(由学校联系航空公司后发布)
考证项目的相关培训信息网站: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http://www.12333sh.gov.cn/wsbs/zypxjd/2007zpsy/index.shtml
六、其它
1、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本方案。
附: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申报表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双师型”教师培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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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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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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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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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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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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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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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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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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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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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学习培训起讫时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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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学习培训时间(注明双休日、暑假、寒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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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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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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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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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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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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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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