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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考评办法
_____     2023-10-16 14:05:35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工作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学校“三立教育”的德育培养目标,更好地评估、完善和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激励全体教师提高育德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需要依据我校绩效工资方案和人生导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校全员导师工作考评办法。

一、 考评原则

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相结合

日常管理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二、 组织

在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生处协调各专业部进行。

考评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三、考评内容

全员育人导师承担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益考评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1、根据学校现有师生比,每位教师一般应承担9名学生的导师任务,每承担一名学生每月全员导师工作绩效补贴20元,按实计算。

2、考核要认真听取学生班主任、学生及学生家长反馈。

3、教师认真填写一生一档。每学期末上交《导师工作电子档案袋》。保质保量完成导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交心谈话记录、学生指导、家校联系等工作任务

4、心理教师参照教师平均数享受导师工作绩效补贴。

每学年进行检查考核,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全员育人导师制”优秀个人,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和宣传工作。

五、考评绩效补贴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方案调整内容。

六、考评办法自2022年1月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