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基本指标
>
内容页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考评办法
_____ 2023-10-16 14:05:35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学校“三立教育”的德育培养目标,更好地评估、完善和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激励全体教师提高育德能力和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需要,特依据我校绩效工资方案和人生导师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校全员导师制工作考评办法。
一、 考评原则
过程评价和效果评价相结合。
日常管理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二、 考评组织
在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生处协调各专业部进行。
考评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三、考评内容
全员育人导师承担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益考评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1、根据学校现有师生比,每位教师一般应承担9名学生的导师任务,每承担一名学生每月全员导师工作绩效补贴20元,按实计算。
2、考核要认真听取学生班主任、学生及学生家长反馈。
3、教师认真填写一生一档。每学期末上交《导师工作电子档案袋》。保质保量完成《导师工作细则》规定的学生交心谈话记录、学生指导、家校联系等工作任务。
4、心理教师参照教师平均数享受导师工作绩效补贴。
四、每学年进行检查考核,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全员育人导师制”优秀个人,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和宣传工作。
五、考评绩效补贴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方案调整内容。
六、考评办法自2022年1月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全员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2021年12月
Ⅰ-1强化思想引领 培养时代新人
021 5892 1462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266号
Copyright©2023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