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评优制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推动学风、校风建设,我校特制定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推选活动制度:
1、 推选活动领导小组
负责组长:王凤娟
负责组员:王凯湘、黄志明、孙梅芳、周少忠、蒋峰、马惠明、倪好、潘蕾蕾、蔡昱敏
2、 推选范围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全体学生及班级
3、 推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4、 推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团员及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应积极参加团中央网上“青年大学习活动”。
2.品德修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
3.学业技能: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练就过硬本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志向高远、敢于担当、不懈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热爱运动、体质强健、人格健全、意志坚强。注重个人修养,具备良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推选条件之外,还应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成绩。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自主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先进班级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与班委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具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
5、 推选比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比例为学生总数的0.06%,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占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2.5%。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推选人数的20%。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为学校学生总数的0.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不超过推选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学校班级总数的12.5%。
6、 推选流程
我校严格按照推选条件推荐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时,规范产生过程,充分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专业部,再经专业部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推选后报校学生处和团委。校学生处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经公示期满后上报上级团委。

7、 表彰办法
我校将对推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公布,上报上级团委,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进行展示宣传。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对推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展示活动。
本规定由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负责解释和修订。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2023年3月5日
Ⅰ-1强化思想引领 培养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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