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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党总支部书记和校长沟通制度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上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沟通主体:学校党总支部书记与校长的沟通。
第二条 主要沟通事项: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学校党的建设中重要事项;
(二)部署落实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的重要事项;
(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
(四)讨论制订学校规章制度、规划计划、方案措施等重要事项;
(五)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六)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具体事项;
(七)重大敏感事件以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
(八)检查督促学校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党组织会议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书记和校长认为需要加强沟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沟通形式:
(一)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前的沟通。
党组织会议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总支部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二)定期谈心。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定期开展正式谈心,每个学期不少于1次。谈心内容主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广泛而深入地交流意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促进党政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建立常规沟通机制,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在重大决策前先充分协商,在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后,再征求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及时沟通。
学校重大活动或遇紧急事项,由分管校领导或职能部门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请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认真研究审核后组织实施。
(四)其他沟通交流。
对于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班子成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党总支书记和校长要针对汇报有关情况及时沟通。
第四条 责任落实:
(一)党总支书记要协调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主动协调党组织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二)校长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自觉维护党组织的权威,让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实施。
(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信任与监督的关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党政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
第五条 外出报告:
(一)党总支书记、校长离沪均应按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总支书记、校长有事外出不在校要相互通报。
第六条 党总支书记与校长经常性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
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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